关于做好2020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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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厅函【2020】21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对在毕业年度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父母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湖北籍2020年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求职创业补贴。为做好2020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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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在毕业年度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父母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的七类毕业生(满足条件之一方可申请)。
三、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将具备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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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中市行政区域内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困难人员的身份证明;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交记载有申请人姓名的《低保证》、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1)。《低保证》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申请人与《低保证》持有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扶贫办公章)。截图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提交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
(3)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抚养人(一般为父母)一方为持证残疾人的《残疾证》。
《残疾证》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残疾证》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
(4)残疾毕业生《残疾证》。
(5)特困人员是指由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助学贷款经办机构出具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本校应届毕业生助学贷款明细(毕业学年即2019-2020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具备申请补贴的资格)。
(7)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湖北户籍高校毕业生以及湖北生源高校毕业生。
五、注意事项:
1、交材料时将相关原件带上以便审核,城乡居民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等公章必须清晰可辨。
2、银行卡必须是学生本人在山西省内建设银行开设的账户信息,要清楚开户行全称,如对开户行不清楚者,请联系你所办理银行卡的工作人员,向其咨询开户行全称。
3、照片为1寸红底近期照
4、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以上所有表格需本人自行下载打印,且不能更改格式。
请学生本人于2020年7月2日之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处(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354—8530886,过期不候。
附件:1.生活保障证明
2.晋中市行政区域内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