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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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促函【2016】5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对有创业意愿,并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三类2016年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为做好2016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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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有创业意愿,并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三类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资格审查工作,将具备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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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低保证、残疾证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公章必须清晰可辨;
2、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
3、由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附件1);(证明上要清楚显示低保证户主姓名及和学生的关系)
4、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交材料时一并带上)。
五、注意事项:
1、附件2上的银行卡必须是建设银行的卡号,开户行必须写全称,如对开户行不清楚者,请联系你所办理银行卡的工作人员,向其咨询开户行全称。
2、照片提供1寸红底近期照。
3、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以上所有表格需本人自行下载打印,认真填写。
请同学于2016年5月10日之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处(405办公室),联系电话:***********,过期不候。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 4月8日
附件1:低保证明样式
附件2: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